表一说明了2000年至2023年中国政府部门的总收入、可支配收入、净储蓄以及盈余或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变化的情况。
表一 中国政府部门的总收入、可支配收入、净储蓄及盈余或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
在表一中,政府消费一项主要包括政府部门以及由财政供养的事业部门的日常运行费用;在中国,也包括执政党、“民主党派”、工青妇等官方“群众团体”以及官方宗教团体的运行费用。 在本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国政府部门的总收入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比较大幅度的增长,从2000年的约18%增加到2010年的27%。近年来,中国政府部门的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约26%。在扣除了政府支付的利息以及向劳动者和资本家提供的转移支付以后,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大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 与今年第二期红色经济观察中的初步数据相比,2023年政府部门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4.8%上调到26%,提高了1.2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2%上调到16.7%,提高了1.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净储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1%上调到0.2%,提高了1.3个百分点;政府部门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5.8%下调为3.9%,减少了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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