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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轩吾:收入差距确实是不能完全取消的,但存在一个度的问题。而“大锅饭”有没有效率也要分情况说。对于刚刚建立的人民新中国,所有人都憋着一股劲、一口气,一定要把祖国建设好,对于饱尝剥削和压迫、今天真正成为国家主人的人们来说是一种本能。因此,昂扬奋进、锣鼓喧天的确是那个年代的最真实的一种反映。这样刻骨铭心的记忆可以让这些人忘我地奋斗一年,10年,20年,30年。可是当这些慢慢从历史中淡出,谁又能保证那份精神永存?不能,而且答案是绝对不能。一个人的历史往往决定了他的现实,对那些从硝烟中走下来,饱受屈辱、饥饿、奴役而重获新生的人来说,不要说“大锅饭”,就是连饭都没有,也一样会有效率,效率还是极高的。 但正如一个人的激情总不会持续太长时间一样,有些事情终将会被遗忘,有些故事也逐渐被尘封,当我们的教科书都开始远离那些人和故事的时候,其实一切早已发生了变化。 对于今天很多人来说,早已没有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也就无法迸发出相应的热情,这是人之常情,所以保留一定的收入分配差距以调动劳动积极性是必要的。 阶层恰恰是造成机会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怎么可能会消灭各阶层中的机会不平等呢?而所谓特权也是和资本紧紧相连的,特权者追求资本,资本者偏爱特权,这是最基本的社会现实。 在贫富差距过大、阶层区分日益明显、权钱勾结的条件下,不可能实现人人机会平等。虽然我和您一样希望实现这样的愿望,但我个人认为您的方法和路径都是不适当的。 我不是经济学家,只能做一个常识判断,那就是必须限制单个独立资本的发展深度与广度。现在国务院不是要大力发展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金融、铁路等领域么,我向国务院建议,将每个项目打包上市,面向全社会发售股票,限制个人购买数量,私营企业可以参与,但也得限制购买数量,可以适当比老百姓多一点,摇号发售,整个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中国老百姓银行里钱还是有的,中国发展所带来的利益不能只让某个人、某几个公司获得。这个也就是这么一想,现不现实,可不可行,还得请你们经济学家定夺。 茅于轼:取消特权,就是一切人士都要遵守法律,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不论是权贵人士,或平民百姓。我反对“文革”时砸烂公检法,“革命群众”可以抓人、关人、打人,甚至杀人。暴力是社会的毒瘤,要彻底去除。可是我就碰到许多不讲法律的“革命群众”。你们对这样的人持什么态度? 任轩吾:在取消特权的看法上,我们基本一致,但还是有点区别。一致的是对于特权的存在,你、我,全社会其实都深恶痛绝,特权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基本秩序,还埋下很多更大问题的隐患。但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人在自己没有享受到特权时愤愤不平,却在自己享受到特权时沾沾自喜、毫无愧色,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比比皆是。所以,取消特权必须从每个人做起,当我们遇到可以享受到特权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时能不能够抵御住那种诱惑,能不能以身作则才是最关键的。当然,比起老百姓,官员、资本家自己用金钱打通的关系网更容易产生特权,也更值得警惕和监督。 目前我还不想对“文革”中的一些行为做出草率的评价,作为一名哲学研究者,我只能说“文革”10年所蕴含的信息是非常丰富的,不好好研究它,才是真正的犯罪。当然,自己依然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暴力行为,要文斗,不要武斗,任何暴力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但我看您在网上,尤其是您微博中的一些言论,个人以为其中一些内容是无法让人接受的,尤其是关于毛泽东、新中国前30年的一些几近诋毁的言论,确实很能挑动大家的神经。在我看来,微博本来就不是讨论问题的地方,你来我往,一字半意之差都能将原本基本一致的意思弄到最后走向对立,彼此的语言攻击、挑衅已经成为常态。因此,我觉得你实在没有必要在那样的地方天天发表一些诸如此类的东西,这样的讨论形式难道不更好吗? 茅于轼:你们是否同意社会永远不可能绝对公平,永远有差别?没有差别的社会不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我们只能够限制差别过于扩大。其方法在政府方面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财政针对低收入者、转移支付(富省给钱给穷省);在社会方面是发展私人慈善事业。 任轩吾:对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即使社会最终不可能形成一个绝对公平的局面,但这似乎不妨碍我们将其设置成奋斗目标。一个美好的东西放在那也总是好的嘛,至少有个念想、有个奔头。我觉得这比寡廉鲜耻地追求不公平要好得多。当然实现何种程度的公平的确取决于社会发展的程度和水平,谁也没说今天一下子就实现绝对公平。但总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前进前进再前进,因为我相信这个世界会更美的,前提则是我们懂得如何克制自己现在那如脱缰野马的私欲。 我觉得那种把从很多人那里弄来的钱,不论用什么方法,合法或不合法,然后来做自己一个人的慈善,我始终觉得这是挺没意思的。 (由于版面所限等原因,本对谈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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